当前位置:首页 > 讲话致辞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讲稿

时间:2025-01-17 16:20:12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讲稿[本文共9494字]

 

深入学习贯彻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同志们:

根据安排,今天我们从三个方面共同学习理解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一是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了哪些主要内容;三是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月26日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上次修订以来,党的纪律建设在理论、实践和制度上有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亟待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再次释放出了以铁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

第一,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

(一)纪律处分条例的“四代变迁”。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纪律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多年来与时俱进、几经修订,如今已经是第四代“升级版”。

第一代,早在1997年2月,中央就曾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试行条例共172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

第二代,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摘掉了“试行”的帽子。这一版的《条例》共178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九大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

第三代,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 ……此处隐藏3050个字……">(九)从严处分凸显“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作用。《条例》对一些违纪行为作出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如,第六十一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修订前对此款的处分规定为“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四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修订前对此款的处分规定为“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五条增写“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扶贫领域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修订前对此款的处分规定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二十一条增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越往后执纪越严,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也是《条例》修订的重要特点。“从严”的“严”,既代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严”,要严格管党治党,要严格执行纪律,又代表了民心向背的“向”,要用纪律保证党的宗旨,不允许党员干部“揣着糊涂装明白”,更不能容忍“揣着明白装糊涂”。具体来看,“六个从重加重”的修订,一是重点提高了违反政治纪律的代价,对遵守政治纪律、落实“两个坚决维护”、树立“四个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二是重点突出群众纪律的重要性,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领域中,比如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等,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分;三是重点强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把纪律审查延伸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六个从重加重”的修订,把纪律的红线划得更为坚定、更为清晰。

第三,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领会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要加大宣讲阐释力度,组织骨干力量,准确、生动、有效地宣传《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把从严贯彻《条例》作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要模范遵守《条例》,作出表率,给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带个好头。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担在肩上,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广大党员要联系自身实际、对照反思检查,不折不扣地遵守《条例》。

(三)强化监督,从严执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关键少数”抓住,把领导班子抓住,把党员领导干部抓住,通过严要求、严管理、严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讲稿[本文共9494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