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居间合同3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还在为写合同苦恼吗?其实写合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关于居间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北京大盟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潘英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2座1905 邮政编码:100089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投融资项目管理业务和销售公司发起类和代销类信托理财产品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相关工作支持,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 如实告知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同时,乙方也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合作利益机制
1.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融资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甲方应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费用额度=融资额度*0.5%,甲方应在投融资业务达成并且收到业务费用后的 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乙方利用自己的发行渠道销售甲方提供的信托理财产品,每次的业务机会甲乙双方会制定一个统一的政策并签订具体的合同。项目完成后甲方即支付乙方的顾问费用,支付至如下账户(如有变动以具体签的合同为准):
户 名:
账 号:
开 户 行:
三、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进行业务合作时,应严格保守双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对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双方对于上述商业信息及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尽到保密义务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均须根据损失额做出相应的赔偿。协议期限终止或提前终止后,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五、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六、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顾问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六个月。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补充协议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大盟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签约日期: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 ,房屋性质: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包含 。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
(七)其他: ;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 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区,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全款。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二、分期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3、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已方承担。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如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1)乙方全部房款日内,
(2)房屋过户完成后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
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房产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房产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丙方(经纪代理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移交清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甲方(卖方)代理人:
乙方(买方):代理人:
丙方(经纪代理方):经纪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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